甬农机〔2018〕13号 各区县(市)农机(农林)局(站): 2017年,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推动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稳步提升。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现将2018年创建计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和省政府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政策措施,提出具体举措,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切实提高创建质量。在创建过程中,各地要对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和《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一项一项分析研究,一项一项突破提升,对农机化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重点攻坚,加大特色产业“机器换人”力度,加快破解农机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高水平推进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样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确保创建进度。2018年我市将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3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8个、示范基地19个(名单详见附件),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地要排出进度表,开展一线驻点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区县(市),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机总站进行审核和初评。创建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的区县(市),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自评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机总站进行审核和初评;11月30日前将通过县级验收的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示范基地验收材料报送市农机总站进行审核和初评。 四、加强创建经验梳理和宣传推广。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大示范创建宣传力度,突出展现创建成就,深入挖掘创建工作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模式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了解创建、关心创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8年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及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创建名单.doc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 2018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