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5月11日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18年度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实验室易耗品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NB18187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标段号、内容、数量、采购要求、年度实验室易耗品预估价 标段号 | 内容 | 数量 | 实验室易耗品供应期限 | 采购要求 | 年度实验室易耗品预期采购估价 | 标段一 | 确定2018年度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实验室易耗品供应商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 35万元人民币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实验室相关易耗品经营许可资质(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危化品运输资质或委托运输证明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宁波大市区域设有常驻机构,以确保供货和响应及时; 6.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提供期限:2018年5月11日至 2018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招标文件提供方式: 2.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T365-Online网站,供应商可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8年5月19 日下午16:30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标书费,并致电王先生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联系方式:0574- 28830072) 2.2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请按下述开户银行、户名、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6000037356。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18年5月28日16: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或网银(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收款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1106000037356;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29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环城西路225号,真如中心15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29日14:00(时间)在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环城西路225号,真如中心15楼)开标大厅,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 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2018年宁波市种植业管理总站实验室易耗品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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