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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Online关于印发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 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 来源: BT365-Online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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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发〔2018〕42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委农办、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号召,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实施意见》(甬党〔2018〕24号)精神,特制定《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 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BT365-Online

2018年4月23日

 

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8〕24号)和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抓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抓落实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现制订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为目标,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以“建平台、扩规模、调结构、转方式、促融合、兴品牌、保安全、优生态、强科技、深改革”等十大行动为载体,进一步破除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按照“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美丽田园、产业融合、健康养生”要求,做强国家级、省级园区,做精市级园区,做优县级园区及各类主体自建园区,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施宁波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附件1)。

——创建15个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协调,规划布局美、产业融合深、主体活力强、绿色体系全、质量品牌优、农科结合紧、体制机制新、综合效益好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农业园区,且每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内至少包含1个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

——创建20个主导产业强、生态环境美、农耕文化深、农旅融合紧的特色农业强镇。

——建成20条规划编制科学、产业集聚度高、运行机制健全、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强、产业链比较完整、农业组织化程度高的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

——建成100个产业特色明显、设施设备先进、绿色生态循环、洁化彩化美化的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

——建成100个产业基础实、功能拓展广、经营服务优、农旅结合深的现代农业庄园。

——通过串点成线打造一批以全线景区化为目标,集休闲、观光、体验、运动、旅游于一体,精致出彩的精品农业风景线。

——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3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制订绿色都市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创建导则。深入调研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研究制订加快绿色都市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并出台宁波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创建导则。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抢抓发展机遇,集中资源要素,认真做好我市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规划布局和建设,突出亮点、以点串线、以线带片,集中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大平台、新载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二)全面实施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按照现代农业有基础、产业发展有优势、建设管理有方案、实施主体有实力、政策资金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创建15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并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园区;以地方特色产业为基础,农旅融合发展为主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积极创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加快发展休闲、创意农业,促进生产、消费、体验互动,实现“三生”有机融合和“三农”统筹发展;按照规划编制科学、产业集聚度高、运行机制健全、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强、产业链比较完整、农业组织化程度高的要求,打造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围绕产业特色明显、设施设备先进、生态绿色循环、洁化彩化美化,创建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以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积极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庄园。(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委农办、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三)加快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新要求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按照“扶强扶优,动态管理”的原则,调整完善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办法及申报认定标准。结合“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农业企业规范发展,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上市,促使农业龙头企业真正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支持农业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和技术创新,引导鼓励农业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率,重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主动融入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建设,拓展农业休闲旅游功能,着力培育新业态、新动能。(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四)加大农业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我市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和港口经济圈的契机,多渠道宣传我市的农业投资环境,认真编制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以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为平台,大力开展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有情怀的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以大招商积蓄大力量,加快形成一批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引擎”,助推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建设。同时加快推动我市农业“走出去”,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的联系,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境外食品展,扶持外向型农业企业,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五)提高精准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发展的动态关注,认真分析企业发展实时情况,深入研究企业发展困难。每半年开展一次农业龙头企业统计监测,每年编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年鉴,编印农业龙头企业通讯录,充分利用8718平台,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减轻企业各项负担,为金融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信贷、保险等对接牵线搭桥。(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六)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搭建农产品营销平台,搞好产销衔接,每年组织300家次以上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国内重大农业展会。大力开展特色农产品的推介活动,努力打造宁波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开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定制配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储藏、运输和冷链设施建设。坚持“线上”与“线下”两条腿走路,引导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对接和自建平台的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电商换市”。(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委农办、市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架构。市农业局按照“一名领导负责、一个专班运作、一名处长联络”的要求组建“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 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架构,建立工作专班。市委农办、市供销社、市农科院、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各区县(市)等单位(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按照“一名负责领导、一名专班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的要求,成立联络小组,请各配合单位于4月25日前上报联络小组名单(附件3)。工作架构主要负责搞好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情况汇总、信息报送、督促考核等,各相关配合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共同推动三年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请各配合单位于每月3号之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上月月度进展情况表(附件4),联系人:市农业局产业处卢修龙,电话:89186927,电子邮箱:350414370@qq.com。(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委农办、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二)加大政策扶持。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选择绩效较好的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和田园综合体进行以奖代补试点。奖补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下达至区县(市),完成建设任务后由各地对建设主体实行“先建后补”。同时,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差别化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并在金融、保险等方面提供创新服务,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区县(市)要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三)加强指导宣传。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方式加大对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创建的宣传,指导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申报、建设、验收和绩效评价,对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创建的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做好指导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四)加强督促管理。市财政局、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依据下达各区县(市)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各区县(市)要定期报送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年度建设方案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市每年组织对各区县(市)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建设进度及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附件:42关于印发高水平推进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 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1.三年攻坚行动年度计划表

2.各区县(市)年度任务计划分解表

3.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

4.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5.月度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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