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简082 第16期 BT365-Online 2018年4月16日 [本期目录] ▲ 我市农业部门抓好“三个加”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 ▲ 市农业部门部署开展2018年“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 我市农业部门抓好“三个加”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部门立足“服务争效”,突出抓好“三个加”,全力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目前,全市农业系统的18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12个事项实现“全城通办”,9个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 一是线上维护+线下推广,实现主体全告知。全面完成网上申请平台建设维护,积极宣传农业“最多跑一次”政策,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让有关主体全知道、都会用。全市累计开展培训班30余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培训主体1000余个。二是容缺受理+全城通办,实现主体少跑腿。在兽药广告批准文号核发、新兽药临床试验许可等3个发生量较多的事项申报中率先实施容缺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缺少个别材料申请先行受理,在现场核查时补齐。同时,针对跨区作业拖拉机必须返原籍年检的不便,率先实施上路拖拉机年检“全城通办”,让跨区作业的拖拉机能通过网上委托申请直接异地办理年检。三是现场审核+上门发证,实现主体“一次不用跑”。有机整合流程,延伸服务内容,将现场审核与资料补齐、签证发证有机整合,提高服务效能。如新兽药临床试验许可的审批申报材料减少10%以上,办理时间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提速到2个工作日。 市农业部门部署开展2018年“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 为深入实施“农业质量年”活动,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农业局最近印发通知于5月底前在全市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 此次“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围绕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问题导向、部门联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为重点,依托执法检查、质量抽检等手段,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五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六是严厉查处盗用厂名、商标、使用旧件拼装等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配件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冒用、伪造、过期使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修网点无证经营、维修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七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在“绿剑”春季执法行动中,农业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检察、信用办、供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协调配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查办。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保持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促使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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