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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号: 浙价成〔2018〕7号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02-05 ? 来源: 省物价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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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P42-2018-0003

浙价成〔2018〕7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855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我省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15元,比2017年下调3元。自2018年新麦上市起执行。

请各地认真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引导农民合理种粮,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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